根据《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“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榕市监注〔2023〕23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工作实际,就开展第二届“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,请做好贯彻落实。
一、强化组织部署
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,加强组织领导、进一步调动各方资源、动员各方力量,广泛宣传、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,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,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,推动本次“服务月”活动走深走实。
二、强化统筹协调
各所要在当地党委、政府领导下,认真做好本辖区“服务月”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。要以各部门确定的主要活动为基础,增加具有当地特色的活动内容,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、明确任务分工、做好协调保障,让更多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已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,提振发展信心。要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指导站、个私协会作用,积极开展形势宣传、政策宣讲、走访调研等活动,引导个体工商户稳预期、提信心。
三、强化宣传贯彻
各单位要以“服务月”为契机,持续开展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》宣传贯彻及培训工作,让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更好理解掌握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》内容。要重点解读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、“个转企”、权益保护等关系切身利益的规定,采取灵活多样、简明易懂的方式提升宣传效果,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,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的浓厚氛围。
活动结束后,各所要及时总结本辖区活动开展情况、取得成效、提炼总结典型案例、工作亮点、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等,于 8月 7日前连同附件4统计表电子版一并通过旧 OA文件传送报送县局注册审批科何铃桦收。
附件:1.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“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的通知(榕市监注〔2023〕231号)
2.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“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的通知(闽市监注〔2023〕209号)
3.关于开展第二届“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的通知(国市监注发〔2023〕50号)
4.第二届“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
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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